12月6日,党委(院长)办公室、团委和思政课教学部联合举办“我心中的宪法”专题讲座,思政课教学部全体教师、党委(院长)办公室、团委相关负责人以及300余名学生参加。讲座由思政课教学部吴晓雨老师主持。
本次讲座由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王珍珍主讲。讲座伊始,王珍珍检察官系统阐述了我国宪法的修改历程,深刻解读了宪法修改的必然性,具体论述了宪法的重要地位,指明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紧接着,她重点讲述了与学生生活密切联系的有关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内容,有效增强了学生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她强调确立宪法宣誓制度有利于树立并彰显宪法权威,营造法治氛围,展示法治中国的良好国家形象。最后,她以案释法,着重向学生普及了帮信罪,深入浅出地引导学生掌握了帮信罪的具体概念,了解了帮信罪的现状并告诫学生必须引以为戒、擦亮眼睛,增强法律意识、警惕“帮信”陷阱,在心中时刻绷紧遵规守法的弦。
此次专题讲座,内容详实,务实生动,让青年学生进一步学习了宪法的相关知识,切实增强了我校学生弘扬宪法精神的积极性。学生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要坚定不移地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不断增强宪法自信和宪法自觉,继而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
(撰稿:李代弟 李晓菲;审核:张海鸿)